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4年3月5日臺教師(一)字第1140024926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計畫由教育部委請國立臺南大學辦理,旨在提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師生與在地文化工作者或傳統藝(匠)師經驗交流機會,並協助傳統藝師與學校間資源互助及文化傳承。 |
三、 | 本案請貴校於114年4月25日(星期五)前將核章完成後之申請資料電子檔(申請書、活動規劃表及預算表等WORD檔)寄至本局特殊教育科承辦人信箱(062012@ms.tyc.edu.tw),俾利彙整,另紙本申請文件請依本案實施計畫(如附件)寄達國立臺南大學辦理後續審查事宜。 |
四、 | 倘對本案有任何疑義,請逕洽國立臺南大學計畫承辦人鄭小姐(聯絡電話:06-2133111分機658、電子信箱:moeartproject@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