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3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0710號函辦理。 |
二、 | 為降低兒少意外事故發生機率,強化學生危險感知及應變知能,及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落實「安全教育」議題,請貴校將安全教育列入114學年度學校課程計畫並落實實施。 |
三、 | 國教署為鼓勵學校以安全教育作為校訂課程,且每年級於每學期以固定節數授課至少2節,爰將旨案列入中央對地方114年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加分項目,相關數據亦將納入「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資料進行報告,請貴校配合辦理。 |
四、 | 請貴校進行校本課程設計時,持續運用安全教育課程模組、教學影片、教材包等相關資源,積極規劃安全教育議題課程,或於彈性學習課程規劃統整性、主題性之課程,引導學生進行知能整合與生活實踐,本局將於課程計畫備查時,檢視貴校課程規劃。 |
五、 | 另請貴校於9月交通安全月時運用教材包資源進行全校性宣導,以加深學生對交通安全之認知及環境覺察能力,降低意外事故發生。 |
六、 | 前開安全教育教學資源業置於本署「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CIRN)」/議題教學/相關議題/影音專區及安全教育專區(https://cirn.moe.edu.tw/Issue/index.aspx?sid=25),請貴校參考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