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3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5801660號函、本市114年強化交通安全教育相關計畫及本局114年4月9日桃教終字第1140031206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依教育部頒定「推動交通安全教育指引」,各校每學年應辦理4小時校內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活動,為上開課程落實,辦理旨揭補助計畫,辦理方式如下,請貴校積極參與: |
(一) | 辦理期程:114年7月1日至114年12月19日止。 |
(二) | 預計核定補助25校(額滿為止,本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訪視學校得優先補助),每校最高可補助新臺幣2萬元整之經費。 |
(三) | 申請方式:於114年5月30日(星期五)前將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寄送至以下承辦學校; |
1、 | 國小組:335桃園市大溪區金山路50號,美華國小輔導室。 |
2、 | 國中及高中組:338桃園市蘆竹區大竹路國中巷35號,大竹國中學務處。 |
3、 | 課程參考指標請詳參本計畫。 |
三、 | 本案聯絡人:美華國小余主任,電話(03)3882403轉610;大竹國中邱主任,電話(03)3232764轉310。 |
四、 | 檢附旨揭計畫1份及本市114至117年交通安全教育訪視輔導受訪學校名單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