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4年6月2日桃選一字第1140003025號函辦理。 |
二、 | 鑒於歷年選務工作得以順利圓滿完成,均仰賴各學校全力投入,無論係場地提供及人力支援,爰祈再次借重公教人員豐富之學識與經驗及超然公正之立場,協助擔任本次工作。 |
三、 | 本次全國性公民投票僅1案,投票流程相較過往選舉更為精 簡,惟為確保現場運作順暢與人力配置完整,仍須依規定安排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管理員及監察員,爰請貴校全力支持,以利本區選務工作順利推展。 |
四、 | 過往部分學校主要提報管理員人選,致本公所需另行尋覓主任職務人員,為確保選務工作分工明確及現場協調順暢,敬請貴校於提報時能一併包含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名單,若僅提報管理或監察員,本公所將視實際狀況進行人員調度安排。 |
五、 | 依行政院72 年11月9日台72人政參字第30519號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有關本次工作費支給請參閱「選舉工作費支給數額基準」。 |
六、 | 本公所已彙整各校預定提供作為投開票所之教室清單,並一併納入鄰近社區場地(如活動中心等),詳如附件。有關各教室之班級門牌,目前仍在調查階段,後續將更新資訊。 |
七、 | 請各校檢視附件資料,查找所屬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推薦名冊,並於114年6月25日前填妥並免備文以電子郵件10054193@mail.tycg.gov.tw或傳真至03-4593884送本公所(民政課)彙辦,如有疑義請洽本案承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