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14152號函辦理。
二、 111學年度起,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已逐年納入國小及國中部定課程,以及高中部定必修課程兩學分,為提供學生學習素材,教育部編訂客語、閩東語、原住民族語及臺灣手語教材,並有圖卡及指引,可供教師依學生語言程度選擇教材;並錄製成音軌或影片,讓學生得以自行練習。
三、 上述教材相關網站如下:
四、 教育部亦彙整影片、遊戲、繪本等數位資源,均可作為教師教學的補充教材及學生學習的資源。為引起學生學習興趣,建議教師可結合本土語言資源網之「學習資源」項目(
https://mhi.moe.edu.tw)及本土教育資源網網站左側「本土文化資源」、「本土語言資源」之數位資源,運用於教學中,以營造本土語文使用情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