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4月10日桃衛疾字第1120030486號函 辦理。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資料顯示,本 (112)年近3週桃園市腸病毒健保門急診就診人次分別為367 人次、421人次及526人次,且疾管署已公布桃園市共檢出3例腸病毒71型陽性輕症個案,需提高警覺社區疫情傳播風 險。
三、經疾管署判定當年度曾檢出腸病毒71型個案之行政區,其轄內幼教保育機構及國小低年級(一、二年級),依桃園市腸病毒防疫措施規定應落實1127停課(同一班級於一週內有二名以上病童時,該班級即應停課(托)七日),違者將依傳 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尤為平鎮區及觀音區已公告為高風險行政區。
四、腸病毒隨著天氣升溫且教托育機構各成員間互動密切,容易助長病毒傳播,為防範傳染病源因交叉感染而造成疫情流行,請貴校(園)務必加強宣導做好個人衛生、落實生病 不上課及環境定期消毒,以保障孩童健康。
五、檢送「國小及幼兒園腸病毒防治自我檢查表」1份,亦可逕至本局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處查詢運用。
六、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惠請協助轉本市兒童課後照顧 服務中心知悉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