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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12.5.22桃教小字第1120047410號函辦理。
二、 錄取人員:如附件一。
三、 本校停車場有限,請參與人員盡量共乘,並自備餐具、杯子,以響應環保。
四、 參與研習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五、 若有遺漏名單,請洽本校教導處,電話:3297276#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