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於109年10月5日訂定迄今,為因應「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等規定之修正,爰修正名稱為本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及第1~5點、第7~17點條文,並簽奉校長核可,自113年5月13日起實施。
二、本校性騷擾事件之申訴:
(一)申訴受理單位:人事室
(二)申訴專線:(03)4691784#710
(三)申訴傳真:(03)4692060
(四)電子郵件:tea0338@mail2.sfes.ty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