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加強宣導有關個人資料保護及法治教育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1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01692號函辦理。 二、 為加強本市中小學教師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素養與認知,確保教職員工落實個人資料保護,請貴校務必確實轉知校內人員並加強宣導,且於辦理法治教育增能研習時,納入個資保護相關議題,以提升教職員工個資保護之法治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