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桃園市平鎮區山豐國民小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修正申訴管道之電子郵件
本校為提供受僱者及求職者免於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並採取適當之預防、糾正、懲戒及處理措施,以維護當事人權益及隱私,特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以及勞動部頒布「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之相關規定,業已訂定本規範。
申訴管道如下:
申訴受理單位:人事室
申訴專線:(03)4691784#710
申訴傳真:(03)4692060
電子郵件:fanny854@yahoo.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