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
| (一) | 實施對象:本市公立各國民小學。 |
| (二) | 實施期程:114年10月至115年1月。 |
| (三) | 實施重點: |
| 1、 | 推動學校運用共同備課、觀課及議課等方式提升教與學之品質。 |
| 2、 | 輔導學校以學習社群模式運作領域教學研究會。 |
| (四) | 請各校依安排場次及到校輔導相關需求,於活動前確實與各分團聯絡人完成相關準備工作;與會人員由服務學校視實際需要核給公假登記;到校輔導活動結束後,需填寫到校輔導紀錄表並上傳至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網站,以利後續績效評估與追蹤。 |
| 三、 | 自114學年度起,請各校於三年內需至少申請一場到校輔導。 |
| 四、 | 本案本學期計有「語文領域國語文」、「健康與體育領域」及「綜合活動領域」開放申請,各校得視學校課程發展需求,於114年9月30日(星期二)前逕至線上調查表(https://forms.gle/djVuW77J5Rj77Xss9)申請填報;後續本局將依全市整體教育發展需要,規劃並排定到校輔導學校與場次,審核結果由本局另案發文公告。 |
| 五、 | 檢附本市「114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國小組到校輔導實施計畫」、「114學年度第1學期場次規劃表」及「各領域(議題)分團聯絡人一覽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