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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公告: ※原訂113年10月31日、11月1日舉辦之定期考查,如遇市政府宣布颱風停課,考試將延期舉辦,相關說明如下:
(1)如只影響一天(10月31日停課),當日應考科目將延至11月4日進行測驗。 (2)如只影響一天(11月1日停課),當日應考科目將延至11月4日進行測驗。 (3)如兩天都影響(10月31日、11月1日停課),則應考科目將延至11月4日、11月5日進行測驗。